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公路水运工程 质量检测机构抽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05-28
发布:沈烨
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:
根据交通运输部《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》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》《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条件》及《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专家技术评审工作程序》规定,省厅将开展2024年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抽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抽查对象
本次抽查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约40家左右,结合 2024年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到期延续开展,覆盖全省各设区市,覆盖桥梁隧道专项、乙级检测机构,覆盖公路、水运专业,并对2023年度抽查整改情况需“回头看”的机构进行检查,抽查机构名单结合机构质量检测资质延续申请情况于检查前通知。
二、抽查内容
本次抽查工作省厅负责组织实施,具体工作由华设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承办,抽查内容如下:
1.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使用的规范性,有无转包、违规分包、超范围承揽业务和涂改、租借《等级证书》的行为;
2.检测机构能力变化与评定能力等级的符合性;
3.原始记录、试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、规范性和完整性;
4.采用的技术标准、规范和规程是否合法有效,样品的管理是否符合要求;
5.仪器设备的运行、检定和校准情况;
6.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有效性;
7.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试验检测活动的规范性、合法性和真实性;
8.依据职责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;
9. 依据《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条件》及《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专家技术评审工作程序》对检测机构资质延续现场核查内容。
三、抽查时间
抽查时间结合机构质量检测资质延续申请情况于检查前通知。
四、抽查准备
请检测机构提前整理好人员、设备、环境条件、体系运行资料以及近5年试验检测报告及台账记录等资料备查;资质延续检测机构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提交《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书》;检测机构抽查“回头看”单位填写好附件1-4表格,准备好检测人员社保花名册及近三个月人员社保缴纳记录备查。
五、有关要求
各检测机构要如实填报相关材料,不得瞒报、漏报,工地试验室漏报的作为未对工地试验室进行有效监管纳入信用评价。附件1-4需报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(质监机构)初审并盖章。
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要重视本次抽查工作,督促检测机构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,配合省厅完成2024年度全省检测机构抽查工作。抽查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。
联系人:厅建管处,檀俊成,电话:025-52853224;华设检测科技有限公司,张宏富,电话:13400066183。
附件:
1. 试验检测机构基本信息一览表
2. 试验检测机构主要人员一览表
3. 试验检测机构仪器设备一览表
4. 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服务项目一览表
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处
2024/5/28